关于公开征集山西省工伤预防

省级专家库成员的通告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2〕9号),为扎实推进国家和省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充分发挥专家在工伤预防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我省工伤预防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管理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工伤预防工作专家,建立山西省工伤预防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全省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以下统称单位)从事工伤预防、安全生产、职业卫生、财务管理、法律事务、宣传培训等方面的人士。

煤矿、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机械制造、冶金、建材等行业及财务审计、职业卫生、安全生产方面的专家优先纳入山西省工伤预防专家库。

三、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严谨,客观公正,廉洁自律;无刑事处罚和学术造假记录;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多年从事工伤预防、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等相关工作,或在工伤预防、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等科研教育领域有专业特长,或在运营管理工伤预防宣传培训服务机构方面有丰富经验,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具备为企业提供相关指导服务的能力水平,年龄在60周岁以下。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政府相关部门、中央、省属企事业单位从事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职业卫生、项目及财务管理等工作3年(含)以上,熟悉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工作人员;

(二)普通高校、科研机构副高以上职称,且在工伤预防、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等领域具有相关科研成果的专家学者;

(三)有5年以上宣传培训经历,所在宣传培训机构成长性良好。

(四)其它具有工伤预防、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指导服务相关特长人员。

四、申报方式

(一)申报材料

1、山西省工伤预防专家推荐表(见附件)。

2、学历、学位、职称、专业能力等证书扫描件电子版。

3、工伤预防宣传培训服务机构的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电子版及企业简介电子版。

4、其他相关证书扫描件电子版。

(二)报送方式

符合条件者,将上述材料纸质版于2022年3月31日之前报送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伤保险处,也可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或扫描版),提交至指定电子邮箱。

五、评选聘任

征集工作结束后,省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对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审核,最终确定工伤预防专家库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颁发工伤预防专家聘书,每任聘期三年。

六、职责权益

(一)参与工伤预防理论和政策研究。

(二)参与对遴选的工伤预防项目的立项、可行性报告和实施方案提出评审意见。

(三)参与对工伤预防项目实施过程的评估指导。

(四)参与对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评估验收,并形成评估验收报告。

(五)其他工伤预防有关工作。

(六)受聘期间参与相关工作,按规定给予劳务费。

七、联系方式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伤保险处  薛瑞琪

  话:0351-7676031      13834562593

电子邮箱:sxgsc7676@163.com

  

附件:山西省工伤预防专家推荐表

 

  

  

  

                                      山西省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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