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商务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山西省外贸外资发展协会、山西省跨境电子商务协会:

为深化国家级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引导我省跨境电商产业向规模化、标准化、集群化、规范化方向发展,我厅将组织开展新一批省级跨境电商示范园区、示范平台、示范企业和公共海外仓的认定工作,现请各市商务局及相关单位积极梳理排摸,认真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及申报材料

(一)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园区(附件1)

(二)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平台(附件2)

(三)跨境电子商务示范企业(附件3)

(四)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公共海外仓(附件4)

申报单位对照不同申报类型的认定条件及申报材料要求,自主确定申报类型,并如实提供相关申报材料。

二、认定程序

(一)申报。申报单位根据认定条件及申报材料的要求,将申报材料(一式四份)上报本市商务局。

(二)初审。各市商务局和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将有关单据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对不能通过书面资料审核确认的事项,要组成专项核查小组进行实地核查,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审定。省商务厅对市申报材料进行分类汇总,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拟定初步名单,并将专家评审通过名单提交有关部门征求意见。省商务厅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有关部门意见,研究确定最终名单,并在省商务厅网站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由省商务厅发文公布。有效期一年。

三、其他

(一)按时上报。12月20日前,各市商务局和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将推荐材料(推荐文件和初审汇总意见表)和申报材料上报省商务厅(一式二份),电子版(申报单位的申请报告、申请表)报省商务厅外贸处邮箱。

(二)装订要求。申报材料要求完整、真实、清晰,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封面要注明项目类型和名称,按封皮、申请报告、申请表、申报单位承诺书、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顺序装订并编制目录,目录页码与卷内文件页码一致。

联系人:外贸处张东 崔钟丹

电话:0351-4077210/4079740

邮箱:waimaochu208@163.com

 

附件:

1.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园区认定条件及申报材料要求

2.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平台认定条件及申报材料要求

3.跨境电商示范企业认定条件及申报材料要求

4.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公共海外仓认定条件及申报材料

5.申报单位承诺书

6.初审意见汇总表

山西省商务厅

202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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